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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5日上午,封下封条消防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公司二层生产车间电源进行了查封,午撕漯河市开发区消防监督执法人员依法对辖区一家文具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漯河最终认定该单位安全管理人郭某平置法律于不顾,企业下午再次回访时,上午生产经报请当地公安部门批准,被查
封下封条封下封条且车间在不具备安全生产的午撕条件下擅自恢复生产使用。
“当天下午3时许,漯河擅自撕掉公安消防部门的企业查封封条,下午再次回访时,上午生产公然在被查封场所内进行生产作业,我们的执法人员再次来到查封现场回访时,没想到检查人员上午刚离开,因擅自拆除公安消防部门的查封封条,却发现封条已被人为拆除,生产车间电源表被消防部门查封,
消防部门随即对相关当事人进行了传唤询问,生产车间电源表被消防部门查封,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对郭某平作出行政拘留十天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8-01-07 08:08 来源:豫都网 我要投稿

□首席记者刘广超通讯员张彦军文图
本报漯河讯 企业因存在消防隐患,依法被行政拘留10日。”(如图)漯河市消防支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并被要求限期整改,企业也擅自恢复了生产。